发布时间:2023-01-19 16:27:50
一、森林防火检查卡点“九个一”清单
(一)“一点”:在入山主要道路入口设置防火检查卡点。
(二)“一牌”:在卡点放置一块防火检查站牌。
(三)“一码”:在检查点设置一块“防火码”标牌。
(四)“一杆”:设置交通往来车辆拦截杆。
(五)“一令”:卡点要粘贴省、市、县防火命令。
(六)“一箱”:规范设置火源火种收集箱。
(七)“一本”:放置并如实登记入山车辆人员检查记录本。
(八)“一喇叭”:放置一个宣传小喇叭,循环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各类防灭火知识。
(九)“一班人”:各点位要明确镇、村、组各级管理人员、责任人员,值守卡点人员穿防火马甲、佩戴森林防火红袖标。
一、森林防火检查卡点“七步”工作法
一般火险期,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工作时间为08:00至20:00,森林高火险期工作时间为07:00至22:00。所有卡点值守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认真按照以下“七步”工作法认真履职”:
(一)“一停”:所有过往车辆、人员止步接受检查。
(二)“二讲”:向过往车辆、人员告知卡点检查的规定,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。
(三)“三问”:问过往车辆人员有没有携带火源(火种),告知火源(火种)必须登记代为保管,下山后领取,拒不登记代为保管的,查实后一律按照违规野外用火处理。
(四)“四查”:查看是否携带打火机、香烛、纸钱等火源(火种),发现持有,进行登记、代为保管,待返回时归还。
(五)“五记”:对过往车辆、人员信息进行实名登记、记录。
(六)“六扫”:过往车辆人员使用手机扫“防火码”并核实信息。
(七)“七放”:过往车辆人员完成以上步骤后放行。